采购需求清单(服务类)
1. 服务期限及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2025年11月24日0时至2026年11月23日24时)
服务地点: 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
2. 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3. 服务内容及需求:
保险人员325人,总保费520000元
一、投保人在保险人处投保雇主责任保险,投保人所雇佣的临时工(以投保人员名单为准)年龄应当在 18 周岁以上,65 周岁以下(含65 周岁)。每名临时工每年保费为1600 元。
二、保障额度:死亡赔付最低 105万元,伤残最低赔付 105 万元,医疗费用最低赔付 15 万元,医疗费按照医保用药报销,每次事故免赔额 100 元,免赔额以外全额赔付。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保险人赔付额为最低105万元,保险人应当提供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无特殊情况无需提供工伤认定。
************医院治疗,应在二级以上(含)医疗机构就诊,保险人也按照医保用药报销。
五、单位所雇人员,如发生工作伤残事故时,应当由承保的保险公司指定的劳动局之外认可的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六、因投保人投保人员均为环卫工人,工作时间不固定,以投保人实际情况为准。
七、误工费、陪护费、伙食费按国家相关规定赔付。
八、投保人有权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替换投保人员名单,替换人数不限,赔付比例不变。如增加人员,保费按天收取,赔付比例不变。
保险残疾赔偿比例表:
| 残疾程度 | 每人伤残责任限额的百分比 |
| 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或一级伤残 | 100% |
| 二级伤残 | 80% |
| 三级伤残 | 70% |
| 四级伤残 | 60% |
| 五级伤残 | 50% |
| 六级伤残 | 40% |
| 七级伤残 | 30% |
| 八级伤残 | 20% |
| 九级伤残 | 10% |
| 十级伤残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