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0010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长兴县和平镇集镇及农村公路绿化养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560000(元) | ******有限公司 | 泗安镇富民商贸小区1幢2层1号、2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2026年度长兴县和平镇集镇及农村公路绿化养护项目 | 2026年度长兴县和平镇集镇及农村公路绿化养护项目 | 本工程为2026年度长兴县和平镇集镇及农村公路绿化养护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和平镇,本项目绿化养护面积约为111734㎡,时花种植及养护面积约为280㎡,和平集镇行道树养护约2000棵。具体采购范围及要求、商务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养护期一年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谈洁宇,张元强,应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长兴县和平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兴县和平镇永和路3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黄工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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