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广都博物馆部分展柜恒温恒湿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有限公司 |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庄排路109号 | 259,500.00元 | 98.1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A****** 其他电源设备 | 无水恒湿机1 | 维塔 | VITA-W3 | 3(台) | 17,500.00 |
| A****** | A****** 其他电源设备 | 无水恒湿机2 | 维塔 | VITA-W6 | 10(台) | 20,7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施璐(采购人代表)、卿永福、熊小丽、李航、谢建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 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收费规则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基数进行计算后下浮20%收取。收费规则:
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5000-10000(万元):0.25%;10000-100000(万元):0.05%;100000万元以上:0.01%注:①以上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31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1475;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投诉电话:028-******;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电视塔路二段3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瞿上城路117号
联系方式:余老师 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028-******转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匡波宇,先张丽
电话:******转1、******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4日
相关附件:
广都博物馆部分展柜恒温恒湿系统采购项目(N******************001)-文件集.zip******有限公司).pdf 附件: ******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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