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能发长岭三号10万千瓦风电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松原能发长岭三号1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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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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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能发长岭三号10万千瓦风电项目 |
长岭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工程位于松原市长岭县巨宝山镇、光明乡。项目总占地面积28.5182hm2,本项目与松原能发长岭一号风电项目共用一座升压站。新建一座SVG、一台主变压器(容量为120MVA)、一台接地变;新建220kV配电装置、一二次设备,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100MW,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8.5MW风机、2台单机容量为7.5MW风机,配套10台单台容量9.35MVA箱变、2台单台容量8.25MVA箱变,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风力发电机组经每台风机的箱式变电站升压到35kV,并相互串联共组成4回35kV集电线路 接入同期建设的220kV升压站35kV母线侧。项目总投资49156.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万元。 |
1、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移动式防渗旱厕,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施工废水采用临时简易的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浇洒路面降尘;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设施依托长岭一号升压站,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60m3防渗储池内,定期清掏用作农肥。2、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暂存表土加苫布遮盖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食堂依托长岭一号升压站食堂,食堂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出屋顶排气筒排出,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餐饮业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3、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相应要求;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材料、隔音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4、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泥浆干化处理后用于填方使用;废金属单独收集后直接外售,建筑垃圾收集后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产生的废油脂及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弃叶片不在场区内贮存,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变压器(不含废变压器油)进行集中收集,交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废含油抹布、手套、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滤清器、废油桶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非正常工况下,主变压器事故废油依托现有70m3事故储池暂存,立即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箱式变压器事故废油流入5m3半封闭事故储池,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区危废暂存间,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5、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6、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土方开挖前进行表土剥离,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完毕后尽快恢复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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