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有限公司亳州市谯城区谯东镇大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亳州市谯城区谯东镇大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大寺集大寺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2026年1月4日
联系人:李潇洒
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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