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24日我部共受理4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8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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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35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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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报告表全文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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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干沟乡 |
******有限公司 |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
2025-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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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县加尕斯台镇境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5-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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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弋阳县、横峰县、广信区)和鹰潭市(贵溪市、月湖区) |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
2025-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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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和宁都县 |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
2025-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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