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澥浦镇岚湾工业区三期(第二阶段)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603-330211-04-01-************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约1.7亿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共包含三条市政道路、三条河道和绿化工程,其中市政道路中川浦路(北起规划三路、南至规划红线),全长约665m,道路断面宽度32m,双向四车道规模,设计速度40km/h,城市次干路,沿线新建桥梁一座;泰兴路(北起规划三路、南至规划红线),全长约672m,道路断面宽度24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城市支路,沿线新建桥梁一座;规划四路(东起泰兴路、西至镇浦路),全长约745m,道路断面宽度24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城市支路,沿线新建桥梁一座;向阳河、向阳中河和向阳河支流,河道宽度均为15m,河道总长约2.3km;市政道路绿化及沿河绿化约44000平米。建设地点:位于镇海区澥浦镇岚湾工业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等)、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交通设施、综合管线、河道、绿化等。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45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 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镇海区澥浦镇岚湾工业区三期(第二阶段)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②、④资质,或同时具备③、④资质,或具备①、②、④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具备③、④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④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须以承接设计工作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设计负责人。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或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提供2026年1月、2月、3月份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于 不给于 经济赔偿
5.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庙戴路88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朱一路2号6号楼4-2室
联系人:李嘉鑫(项目负责人)、樊子宇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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