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AI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介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二路西京公司西京科创园三号楼2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XZB2025-1079
项目名称:AI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介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AI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AI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AI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关于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AI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或完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3.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3.8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网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型、小型或者微型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5日至 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二路西京公司西京科创园三号楼2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二路西京公司西京科创园三号楼25楼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二路西京公司西京科创园三号楼2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需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领取磋商文件,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原件及授权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阅后退还)。未经过以上渠道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检察院[169]
地址:雁塔区翠华路33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二路西京公司西京科创园三号楼25楼
联系方式:******转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鹏
电话:******转811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4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 (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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