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丰林镇等单元详细规划技术修正》批前公示

江西 采购公告 源发布时间:2025-12-04

信息来源:

****** 查看

基本信息

*符合收录标准* 我要报名 招标文件下载

结合德安县丰林镇等单元现状发展实际,为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拟对《德安县丰林镇等单元详细规划》进行技术修正。组织编制了《德安县丰林镇等单元详细规划技术修正报告》。

为更好地落实本次规划,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凡是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公示时间:七天(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

******人民政府网站(******

******资源局

邮 ?编:330400

电 ?话:******

?

******资源局

2025年12月4日


《德安县丰林镇等单元详细规划技术修正》报告

一、技术修正原则与思路

《德安县丰林镇等单元详细规划技术修正》依据《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进行技术修正。

(一)技术修正符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技术修正:

1、用地和道路修正

(1)增加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

(2)非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公益性用地;

(3)工业用地、仓储用地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

(4)在不影响道路及沿线已出让地块使用,并确保路网密度不降低、红线宽度不减少的前提下,对道路断面、道路绿化、港湾式停车、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标高进行修正,对城市支路道路线型进行微调。

2、其他修正

(1)在符合技术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对公益性用地的容积率、建筑系数(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退让、停车泊位、机动车出入口等经济技术指标修正;

(2)由于城市道路红线微调,导致地块用地边界、形状修正;

(3)在不改变地块总控制要素指标的前提下,对用地性质相同地块的拆分、合并的;

(4)对文本、图集、图则中出现数据不一致、信息缺漏等问题进行修正;

(5)因地形图、用地边界、用地权属、建设现状等信息错漏需要修正。

(二)审批与公布要求

技术修正审批:各设区的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详细规划技术修正的受理、审查、入库等工作,定期向详细规划原审批机关书面报告。涉及利害关系人的,应征询意见并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七日。

组织编制机关应建立详细规划档案,及时将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编制成果、单元修改成果、局部调整方案和技术修正方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二、修正内容

(一)用地位置

本次修正的范围涉及《德安县丰林镇等单元详细规划》H09、H10、H13和H15共4个地块。地块均位于丰林镇镇区东南部,德白公路(S304)以南区域。

1 H09H10H13H15地块区位图

(二)修正内容

1、《德安县丰林镇等单元详细规划》的H09、H10、H13和H15地块

(1)修正原因

丰林镇作为县域工业聚集发展高地,德安城区副中心,工贸型城镇,重点发展现代轻******居住用地。为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提升综合功能品质,本次修正增加道路用地比例,完善交通网络结构的同时,提升公益性用地的供给与布局水平。结合对道路线型的调整修正,对H09、H10、H13和H15地块的用地边界进行更正。

******居环境和民生福祉,为城镇的可持续发展与整体竞争力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特此,对《德安县丰林镇等单元详细规划》进行技术修正。

2 H09H10H13H15地块影像图

2 修正道路与H09H10H13H15地块关系示意图

(2)修正依据

H09、H10、H13、H15地块修正满足《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六条第三点“1.用地和道路修正:(2)非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公益性用地;(4)不影响道路及沿线已出让地块使用,并确保路网密度不降低、红线宽度不减少的前提下,对道路断面、道路绿化、港湾式停车、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标高进行修正,对城市支路道路线型进行微调。”。

(3)修正内容

H09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0901),用地面积为2719.64平方米,本次用地面积拟更正为2509.13平方米,其他指标维持原详规不变。

H10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 (0701),用地面积为22750.79平方米,本次用地面积拟更正为21969.23平方米,其他指标维持原详规不变。

13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803),用地面积为363.85平方米,本次用地面积拟更正为181.79平方米,其他指标维持原详规不变。

H15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 (0701),用地面积为42376.52平方米,本次用地面积拟更正为38412.02平方米,其他指标维持原详规不变。

?

?

1 H09H10H13H15地块修改前规划条件一览表

2 H09H10H13H15地块修改后规划条件一览表

?

三、结论

本次技术修正主要针对H09、H10、H13、H15地块进行用地边界更正,更正前H09地块用地面积为2719.64平方米,更正后为2509.13平方米;更正前H10地块用地面积为22750.79平方米,更正后为21969.23平方米;更正前H13地块用地面积为363.85平方米,更正后为181.79平方米;更正前H15地块用地面积为42376.52平方米,更正后为38412.02平方米。其他指标维持原控规不变。

经德安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该技术修正内容符合详细规划修改要求并达到详细规划编制深度的,纳入详细规划时,可以按技术修正执行。修正后规划更符合片区发展实际和需求。


四、附图

修改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修改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修改前地块图则

修改后地块图则


修正前地块图则.pdf

修正后地块图则.pdf


附件下载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2-04
收藏
获取验证码 已发送(60s)
绑定账号
下次再绑
开通会员享受更多权益(30条/天)
黄金专家
铂金会员
钻石会员
开通地区:
全国
浙江

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

查看会员等级权益介绍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获取验证码 已发送(60s)
获取验证码 已发送(60s)
找回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