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32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拟对南湖区符合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区人力社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3-******。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
附:
公示名单
2025年南湖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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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32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拟对南湖区符合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区人力社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3-******。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
附:
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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