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对平桂区住保中心报来的沈太督等6户家庭申请购买平桂区国有工矿棚户区二、三、四期项目剩余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进行复核,该6户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5年12月12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平桂区住建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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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2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E座3楼316室
邮政编码:542827
监督电话:0774-8834106
附????件:关于沈太督等6户家庭申请购买平桂区国有工矿棚户区二、三、四期项目剩余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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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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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
关于沈太督等6户家庭申请购买平桂区国有工矿棚户区二、三、四期项目剩余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通过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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