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审公告信息
鹤壁市城市燃气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25-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壁市城市燃气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委员会以鹤发改投资【2025】253号(项目代码:2405-410600-04-02-22686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改造中压管线180151米;改造低压管线******米,其中DN15铝塑管改造为镀锌钢管476700米;改造调压箱2182台、燃气表箱19685个,老旧膜表改造为物联网表215834台;安装阀门井中压力传感器与泄漏传感器各546 个。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开发区、示范区
2.3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
2.4 本项目总投资:18275.38万元
2.5 工期要求:三年
2.6 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
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9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采购、包设计、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措施、包竣工验收、移交等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1级;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B1),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各成员)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除以下情形之外的其他的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执行信息等,不作为限制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否决性或限制性条件:
1.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在“信用中国 ”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
针对以上条款,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各成员)须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3.4 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 设计负责人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6 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本单位为以上人员交纳社保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证明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的日期)。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涉及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经济事宜双方仅指招标人与联合体牵头方,招标人对成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事宜责任,成员方与本项目发生的一切经济事宜均由牵头方承担。
(3)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交付。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①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资质异常标注(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建筑企业或工程监理企业,标注期间不具备相应专业投标资格,投标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中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25 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 资料,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鹤壁市) ”网站 (******:8060),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进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 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 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8060) 上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上传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远程开标会地点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鹤壁市)”(******:8060)网站场地安排。
5.2 投标文件的上传方式: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 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8060) 网站,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 ”按钮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6. 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 本 项 目 采 用 “ 远 程 不 见 面 ” 开 标 方 式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的 网 址 为 ******:806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到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 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 开标活动。
6.4 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手册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河南省·鹤壁市)”(******:8060)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视频栏目。
7.评标与定标
7.1 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通过票决法确定中标人。鼓励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
7.3 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 10 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7.4 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7.5 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 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管理局
地 址: ******街道九州路91号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壁市淇滨区高铁东站牛庄社区北门 136 号
联 系 人: 岳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6@qq.com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10.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办公室:******
11.招标文件提前公示
本项目招标文件于 2025 年11 月28 日至 2025 年11月 30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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