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县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无人机)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采购人),拟对宜宾市屏山县生态环境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无人机)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无人机)。
(二)采购人: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无。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二)招标控制价:49000元(大写:肆万玖仟圆整)。
采购项目简介:
(三)采购大疆行业应用无人机M4T及有关配件(含探照灯、喊话器)。
(三)该项目需供应商对照执法装备参数设施要求,保质保量提供符合要求的执法装备,并按照实际工作要求提供相应的维护维修服务。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视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项目参数文件获取方式:
自行下载附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8日17: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9日10:00?(北京时间)。
十一、比选地点
屏山县屏山镇君山路东段屏中后门商住楼3楼。
十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
(二)通讯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君山路东段屏中后门商住楼3楼
(三)联?系?人:陈先生
(四)联系电话: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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