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支队桑珠孜区大队食堂主副食、蔬菜水果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消防救援支队桑珠孜区大队食堂主副食、蔬菜水果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4日 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5-30672
******消防救援支队桑珠孜区大队食堂主副食、蔬菜水果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本项目在基准价基础上下浮率不小于10%
采购需求: 食堂主副食、蔬菜水果集中配送(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壹年,若后两年项目预算得到保障,且成交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的绩效评价为优秀,则与成交单位续签1年的合同,续签合同总金额以本次商定成交价为准。以此类推,但续签年度不超过2年,项目最终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年。若下一年度预算未得到保障,或成交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绩效评价未达到优秀,则经支队提前书面通知成交单位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须由中小企业承接,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2.2************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4 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11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24日 09时30分
地点: 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采购包下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各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5.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上发布。因无法主动联系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自行留意本项目是否在上述网站发布后续相关公告。
6.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本项目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采购系统“在线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各供应商应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 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扎德西路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雅喜阳光花园北12-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格助理
电 话:******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