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村局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结余三)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荥财磋商-2025-56-1 | ******农村局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结余三)项目一标段 | 908811.49 | 908811.49 | 是 | 908811.49 |
| 2 | 荥财磋商-2025-56-2 | ******农村局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结余三)项目二标段 | ******.05 | ******.05 | 是 | ******.05 |
| 3 | 荥财磋商-2025-56-3 | ******农村局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结余三)项目三标段 | ******.42 | ******.42 | 是 | ******.42 |
| 4 | 荥财磋商-2025-56-4 | ******农村局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结余三)项目四标段 | 504252.6 | 504252.6 | 是 | 504252.6 |
5.2采购内容:
一标段:2025年城关乡石板沟村道路建设项目,新修水泥道路2075米,厚15厘米。其中宽2.5米路长278米,宽3米路长1219米,宽3.5米路长327米,宽5米路长251米。(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2025年高村乡刘铺头村道路建设项目,新修水泥道路2998米,厚15厘米。其中宽3米路长2644米,宽3.5米路长79米,宽4米路长275米。(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2025年高村乡周寨村道路建设项目,新修沥青道路1580米,沥青面层厚6cm,沥青总面积9736平方米。(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四标段:2025年崔庙镇栗树沟村道路建设项目,新修水泥道路979米,厚15厘米。其中宽3米195米,宽4米784米。(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 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5.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5.5 项目地点:荥阳市
5.6 缺陷责任期:1年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2)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根据需要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5)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注: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供应商同时被推荐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无条件选取标段序号在前的中标,同时放弃其余标段中标资格。
1.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请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手册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1.2、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3.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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