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QT0000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服务中心************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同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大同区,项目区共涉及大同区林源镇长林村;高台子镇七撮房村、西太平村、东太平村;八井子乡八井子村、永合村长安村、建立村、庆阳山村、公民村、国富村。
2.3主要建设规模:建设规模 9.6 万亩,其中新建 7.4 万亩,改造提升 2.2万亩。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大同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58.78万元。(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38.76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02万元)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1人: 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9月到2025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注:本次招标不对其他人员做严格规定(上述班子除外),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人员增加但酬金不予追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0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农村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地 址:大庆市大同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与同济街交角地段AS7栋1-3层09号2层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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