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城市动力舱部分非住宅用房3年期租赁权拍租公告
项目编号:H1QT25Z050328
******服务中心城市动力舱部分非住宅用房3年期租赁权进行拍租,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城市动力舱部分非住宅用房3年期租赁权拍租
二、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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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位置 |
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评估价 (万元/年) |
起拍价 (万元/年)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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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中心城市动力舱 |
部分羽毛球场地 |
552.9 |
非住宅 |
9.75 |
9.75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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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沐浴间 |
93.1 |
1.64 |
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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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646 |
/ |
11.39 |
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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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明秀路32号
2.******街道东关社区。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出租方将提供该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方办理相关证照。
3.租赁期限 3 年
三、竞租人的资格要求:
1.竞租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
2.竞租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也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法院被执行人信息”。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运营管理能力和维护技术团队,能够满足本公告中规定的日常照看、场地及设备维护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且有能力配合完成公益赛事及活动的辅助工作(需提供至少2名全职羽毛球教练员工作人员的有效资质证明,负责羽毛球场地的日常运营指导、公益教学组织等工作)。
四、对意向竞租人的特别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并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标的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必须由承租方本人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租赁标的,不得用于质押、抵押担保。特殊情况下需经出租方同意。
4.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卫生保洁、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装潢时,方案需经出租方同意确认后施工,且不得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租赁标的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标的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标的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承租方应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租赁标的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方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竞租人报名及资格认定
1.2025年 12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前在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现场登记、现场确认竞租人资格。
2. 竞租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缴纳竞租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原件备查)和书面承诺函及相关人员资质证明。如不是法人参加现场竞租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现场竞价规则
1.竞租人的竞拍报价是指竞租人为取得本次竞租标的的租赁权,承诺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出租方支付的款额。
2.本次采用增价拍租方式,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竞租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价,也可以跳价,拍卖师可以视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3.当拍卖会出现最高应价且无人继续加价,该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时,拍卖师落槌即表示该标的成交。
4.成交后与承租方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竞价保证金及租金的支付
1.竞租人应于2025年 12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价保证金缴入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租人是公司及其他组织的,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单位名称,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代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缴入指定账户,否则将取消竞租资格。
竞价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账 户:******************
2.租金的支付方式:承租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租金及拍租佣金支付至指定账户。首年租金依据实际成交价确定,租金按年支付,采取预先支付的方式,后续年度租金支付时间为每年租金到期日前15天。
3.竞价保证金的退还:若竞租人未能竞得拍租标的,竞价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竞租人竞得拍租标的,竞价保证金转成履约保证金。项目履约完毕以后,由出租方开具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说明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八、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竞价结束后,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通知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
九、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管理局提出异议,电话0556-******。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承租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出租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2.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承租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合同》的;
十一、现场踏勘
本次拍租标的由竞租人在公告期限内自行踏勘现场。
******街道东关社区
踏勘现场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
十二、服务佣金
1.本项目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支付。
2.服务费按下表计算。以成交年租金为计算基数,按拍卖服务收费标准的20%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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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次 |
计费额度(万元) |
差额计费率% |
计算额度% |
|
1 |
200万元(含)及以下部分 |
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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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万—1000万元(含) |
4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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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00万—5000万元(含) |
3 |
20 |
|
4 |
5000万—10000万元(含) |
1.2 |
20 |
|
5 |
10000万—50000万元以上部分 |
0.6 |
20 |
|
6 |
50000万元以上部分 |
0.3 |
20 |
注:拍卖服务费按照折扣费率计算后,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十三、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
******委员会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2.交易机构:
名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
3.拍卖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人:占女士 联系电话:******
十四、本次拍租由安徽省桐城市公证处全程公证。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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