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内容:二标段负责长沙县金井镇、开慧镇、高桥镇的肥料撒施,种子播种以及秋收后开沟。种子撒播、有机肥、复合肥的实施内容为对购买的绿肥种子撒播、有机肥、复合肥和秋收后开沟(开沟要求开“围”沟和“井”字型沟,沟深沟宽各20公分左右,保证排水通畅;每亩大田撒施绿肥种子确保均匀撒施,不得出现堆集和漏撒的情况;有机肥、复合肥均匀撒施到稻田中,再根据水稻插秧时间通过深翻耕将有机肥、复合肥带入耕作层底层,为农田补充底肥;有机肥、绿肥、复合肥撒施不得出现堆集和漏撒的情况。)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内容:二标段负责长沙县金井镇、开慧镇、高桥镇的肥料撒施,种子播种以及秋收后开沟。种子撒播、有机肥、复合肥的实施内容为对购买的绿肥种子撒播、有机肥、复合肥和秋收后开沟(开沟要求开“围”沟和“井”字型沟,沟深沟宽各20公分左右,保证排水通畅;每亩大田撒施绿肥种子确保均匀撒施,不得出现堆集和漏撒的情况;有机肥、复合肥均匀撒施到稻田中,再根据水稻插秧时间通过深翻耕将有机肥、复合肥带入耕作层底层,为农田补充底肥;有机肥、绿肥、复合肥撒施不得出现堆集和漏撒的情况。)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项目实施过程中,开沟、种子播撒、有机肥、复合肥撒施等作业必须留有建设前、中、后对比影像资料。
2、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项目监理、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村(社区)、中标人进行联合验收。中标人须提供项目所有到户面积花名册。
3、由采购人负责成立由监理、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村(社区)等参与的项目验收组,对开沟、种子播撒、有机肥、复合肥撒施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按照项目要求核实面积。
4、项目验收后中标人及时办理结算,按时完成结算资料审核。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在2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验收资料,装订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6)履约验收标准:
******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执行。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实施过程中,开沟、种子播撒、有机肥、复合肥撒施等作业必须留有建设前、中、后对比影像资料。
3、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项目监理、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村(社区)、中标人进行联合验收。中标人须提供项目所有到户面积花名册。
4、由采购人负责成立由监理、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村(社区)等参与的项目验收组,对开沟、种子播撒、有机肥、复合肥撒施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按照项目要求核实面积。
5、项目验收后乙方及时办理结算,按时完成结算资料审核。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在2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验收资料,装订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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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利率标准支付应付款利息。
4、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保全担保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