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渠县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渠发改审〔2024〕1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渠发改审〔2024〕1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街道。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新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房3500㎡,分拣中心5200㎡,砂浆生产线1条,骨料生产线2条(再生骨料板材生产线1条,再生骨料块材生产线1条),渗滤液处理池1座及垃圾堆场、管网等配套附属基础设施,更新购置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装载机、烘干机、搅拌站、皮带输送机、运输车辆等收集处置运输设备84台(套),预计建成形成50万吨/年建筑垃圾处理能力。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相关服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等全部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 3 个)个类似项 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3)组成所有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4)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04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达州 市(州))(网址:****** )—“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濛山社区庆丰大道南段99号
邮 编:635299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中心A座1104号
邮 编:610074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12 月 03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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