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规范。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辆) | 合价(元) |
| 1 | 中型电动垃圾收集车 | 54 | 40000 | 2160000.00 |
| 2 | 小型电动垃圾收集车 | 12 | 20000 | 240000.00 |
| 3 | 垃圾转运车 | 2 | 150000 | 300000.00 |
| 4 | 合计 | 27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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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54辆中型电动垃圾收集车、12辆小型电动垃圾收集车、2辆垃圾转运车。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日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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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执行采购要求。服务期限:供货和保修期全过程。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六、验收标准:
(1)中标人负责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安装、培训、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履约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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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一)产品运输、保管、保险及安装调试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3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2.4 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5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二)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所有零配件、专用工具等)原厂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所投产品主要部件生产许可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所投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专利权。
(三)售后服务要求及质保期
(1)技术支持:
1)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接到用户要求后应立即做出回应,服务响应时间小于3小时。
2)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以内提供解决方案,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如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限内派人维修,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必要时提供替代设备以满足采购人应急抢险所需。
3、中标人应派专人上门进行售后维修服务。
4、“三包”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服务单位,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四)技术培训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汽车操作、保养、维修,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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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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