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招标文件

福建 采购公告 源发布时间: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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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5)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2-04 09:10: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平台上传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万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5,456,373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开标时间 2025-12-04 09:10:00
开标地点 ******服务中心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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