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杭州市淳安县G330洞合线石门大桥维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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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市淳安县G330洞合线石门大桥维修改造工程 | G330洞合线石门大桥 | ******服务中心 | ******有限公司 | 石门大桥位于G330洞合线淳安县境内,本次维修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桩基工程、人行道防护栏、给排水、标示标牌、监控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设计标准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执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双向二车道,设计速度 60 千米/小时,路基宽度15.7 米; 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 级。 | 环评报告文本在公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 经我单位审核,确认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现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 1、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将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尽量避免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 2、配套完善的路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处理系统。涉水桥梁加固护栏及警示措施。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 3、加强管理,实施交通管理设施,完善警示标志,限速,加强道路维修保养等。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减小运行噪声值。 4、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浮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5、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按《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和《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委托有条件的渣土运输企业将工程渣土运输至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或综合利用,且运输车辆应当适量装载、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禁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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