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涂料牛皮革12万张(700万平方英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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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涂料牛皮革12万张(700万平方英尺)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鹤城镇创利路22号之十三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年产涂料牛皮革12万张(700万平方英尺)建设项目位于鹤山市鹤城镇创利路22号之十三,项目占地面积1151.12平方米,主要从事涂料牛皮革制造。主要工艺为磨革、涂饰烘干、烫光、压花、摔软、绷板、抛光、真空干燥、量革等。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含漆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民族河。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民族河。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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