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兴安县2022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招标编号:E************001)招标控制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本工程预算经兴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审定总造价为******.09元。
经招标人确定,本工程招标控制价******.09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44465.31元、材料(设备)暂估价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65400.00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9642.75元、暂列金额0.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注: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价规定的通知》,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的具体金额填写,不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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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 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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