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高桥乡伍家坪村鲁家塆光伏电站项目,已由******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9-420526-04-01-811422】”号文批准建设。******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兴山县高桥乡伍家坪村鲁家塆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其中:①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64220块,单块组件功率为625WP。②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3510块,单块组件功率为590WP。
2.2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3工程建设地点:兴山县高桥乡伍家坪村。
2.4招标范围:货物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制造(采购)、工厂检验和测试、包装、运输、成品保护、现场安装、调试、对业主人员的使用指导培训、后期维护等。
2.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00元。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90日历天内货到现场并完成交付。
2.7工程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达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的技术标准。
2.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近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完成过至少1个光伏项目组件销售业绩。(上传销售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是本项目所投产品代理商的(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制造商授权并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须取得拟投品牌的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格式为准),并保证代理商能够自行提供销售、安装、保养、维修等一系列服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上传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3号市民之家(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投标人非因“宜昌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具体解密开始时间由网上开标会现场通知时间为准,解密时间30分钟)。
各潜在投标人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免费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
若为委托代理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9月、2025年10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八、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兴山县)网上发布。
十、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5年12月4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兴山县)工程建设澄清修改信息栏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相关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2号
联系人:邵永康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宜草堂大药房楼上4楼401-2室
联系人:黄延芝
电话:******
十二、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招标人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改革局
联系电话:******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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