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水处理膜1年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4-254XZBZQH166)
1.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水处理膜1年药剂,(阻垢剂、阻垢剂、亚硫酸氢钠、非氧化杀菌剂)
2.2 供货期:1年(药剂采购为1年用量)
2.3 交货地点:新疆铁门关市双丰工业园
2.4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范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能力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具有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起提供);
3.3 2020年至今具有 3 项投标产品类似业绩(所投产品类似业绩不限于投标人的销售业绩,也可以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销售业绩,需满足从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脱盐水系统单系列进水量不小于260m3/h且总进水量500m3/h以上成功运行经验,业绩甲方须为不同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合同或有服务条款(内容)的药剂供应合同,合同证明文件必须是有双方签章的原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向终端使用客户开具的专项增值税发票扫描或复印件,其中最近所开具发票的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发票,字迹清晰,同时提供客户使用的证明文件(验收报告等文件)。(合同证明文件有签字签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开标现场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3.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出具本招标公告期限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5年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起提供)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招标接受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8 投标人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剂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
3.9 投标人为药剂合法制造商、分销商或代理商,分销商或代理商参与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时间:2025年12月5日00:00:00至2025年12月1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4.2 领取地点: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开具。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文件下载服务费200元,下载费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4 郑重说明:招标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人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4.5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 库尔勒市豪景大厦513室。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11时00分。
5.2 开标地点:库尔勒市豪景大厦513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新疆铁门关市二十九团铁门关工业园中央大道1号河北创业服务大厦584号
招标人联系人:石羽卉
招标人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代理联系人: 吴昊然
代理电子邮箱: ******
代理联系电话: 0996-******、******
附件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水处理膜1年药剂,(阻垢剂、阻垢剂、亚硫酸氢钠、非氧化杀菌剂)
2.2 供货期:1年(药剂采购为1年用量)
2.3 交货地点:新疆铁门关市双丰工业园
2.4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范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能力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具有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起提供);
3.3 2020年至今具有 3 项投标产品类似业绩(所投产品类似业绩不限于投标人的销售业绩,也可以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销售业绩,需满足从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脱盐水系统单系列进水量不小于260m3/h且总进水量500m3/h以上成功运行经验,业绩甲方须为不同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合同或有服务条款(内容)的药剂供应合同,合同证明文件必须是有双方签章的原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向终端使用客户开具的专项增值税发票扫描或复印件,其中最近所开具发票的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发票,字迹清晰,同时提供客户使用的证明文件(验收报告等文件)。(合同证明文件有签字签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开标现场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3.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出具本招标公告期限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5年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起提供)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招标接受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8 投标人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剂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
3.9 投标人为药剂合法制造商、分销商或代理商,分销商或代理商参与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时间:2025年12月5日00:00:00至2025年12月1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4.2 领取地点: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开具。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文件下载服务费200元,下载费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4 郑重说明:招标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人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4.5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 库尔勒市豪景大厦513室。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11时00分。
5.2 开标地点:库尔勒市豪景大厦513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新疆铁门关市二十九团铁门关工业园中央大道1号河北创业服务大厦584号
招标人联系人:石羽卉
招标人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代理联系人: 吴昊然
代理电子邮箱: ******
代理联系电话: 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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