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江县下宫初芦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监理)已由******人民政府经连海渔〔2024〕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连江县下宫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 1599.117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渔用通道372米,改造斜坡道码头(原突堤延长30.5米,新建斜坡道码头163米),以及水、电等配套设施。项目用海总面积1.0407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0.6185公顷、非透水构筑物0.3333公顷、港池用海0.0889公顷。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本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造价为 1599.1178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按6折计取,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以工程造价为基数测算监理费为24.9526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系数0.85,高程系数1.0)。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相关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 号)文取费标准按6折计取,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2)企业法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连江县阳光交易平台(******:17070/)”,确认投标报名及下载相关资料。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设在连江县阳光交易平台开标室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可门路永得利商业广场2#楼5层)。
4.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资料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本项目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人民政府网站(******/)和连江县阳光交易平台(******:17070)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 址:连江县下宫镇,邮编:350500
联系人: 林颖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莲荷东路5#楼201室,邮编:3505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阳光交易平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可门路永得利商业广场2#楼5层
联系电话: 0591-******
来源:连江县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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