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洛阳市栾川县G241线K1096+270-K1096+520段等12处灾害防治工程和洛阳市栾川县G311线k938+710-k938+780段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 结果公示 源发布时间: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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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就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洛阳市栾川县G241线 K1096 270-K1096 520段等12处灾害防治工程和洛阳市栾川县G311线k938 710-k938 780段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流程,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洛阳市栾川县G241线 K1096 270-K1096 520段等12处灾害防治工程和洛阳市栾川县G311线k938 710-k938 780段灾害防治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504-410324-04-01-617902

2、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5)0094号

3、资金来源:省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单位自筹。

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00元

5、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

6、项目概况:该工程包括G241线和G311线上共计13处灾害点的灾害防治工程。其中:(一)G241线上12处,施工内容包括清理边坡危石、修建排水渠、浇筑混凝土挡渣墙、挂网锚喷混凝土边坡、挂主动防护网边坡、修复破损路面、施划道路标线、安装标志牌等。(二)G311线上共一处,施工内容为清理渣土后,浇筑混凝土挡渣墙;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0、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1、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5日

2、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11月27日

评标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评标专家:李灿堂、高莉、李强、黄亚丽、郝敬伟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信息:

1、公示时间20251128日至2025121

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情况:

1、定标日期及地点2025年124日,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室

2、定标办法:票决法

3、中标候选人的核查:经******委员会推荐的4家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

4、中标人的比较优势:中标人投标报价、资质、信誉、人员配置、技术方案等方面具有综合优势

5、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六、中标情况:

******委员会票决法确定项目中标人: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关镇鸾州大道与伏牛路交叉口西 150 米路南
资质等级:公路施工总承包贰级

中标价:******.87 元(捌佰伍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陆元捌角柒分)

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项目经理姓名:王智鑫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648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豫交安B(23)G01125

 七、中标公告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2、公示期:2025年125日至2025年128

八、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规定收取 60%。

代理服务费:46320.00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十、其他补充事项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址:河南省栾川县君山东路

联系人:先生

 话:0379-******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新伊大街交汇处时尚ONE公寓1-857室

联系人:张女士

 话:0379-******

监管部门:栾川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交通运输局综合业务股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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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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