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壁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鹤〔2022〕39号)要求,市科技局对到期的鹤壁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组织了验收,经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党组会研究讨论等程序,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2月4日—12月1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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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鹤壁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验收项目清单.docx
鹤壁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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