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001001Z02 |
|---|---|
| 投标资格 | ①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②具备有效的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2-19 08:3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2月 19日 8 时30分00秒,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5-12-19 08:30:00 |
| 开标地点 | 秀屿区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施工招标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管理中心等专业图纸加密文件的密码为******253。 二、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1、专用合同条款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某单项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20%,且对合同总价影响幅度超过2%时,应调整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修改为“无论工程量清单中某单项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如何,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 2、专用合同条款17.3.1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工程结算值的97%;……”更正为“……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工程结算审核值的97%;……”。 3、专用合同条款17.4.1 款更正为“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全部工程结算审核值的3%。”。 三、答疑内容 1问: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包括:①合同协议书、②交(竣)工验收证书(质量鉴定意见)扫描件。因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业绩加分也包含了资格条件所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请问,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类似业绩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扫描件即满足加分要求? 答: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同时含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质量鉴定意见(或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或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四、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相矛盾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2月3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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