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三堡镇人民政府民乐县三堡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采购公告 源发布时间: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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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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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民乐县三堡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LZC251128-063

项目名称:民乐县三堡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民乐县三堡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食品加工设备零部件购置配套挂面和面机、切条机、搓条机、包装机等设备,升级网络营销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1(项)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包2(民乐县三堡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食品加工设备零部件配套安装面粉厂清洗、研磨、筛分、输送、包装等设备;配套安装醋厂原料处理、发酵、过滤、分装等设施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1(项)详见采购文件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包3(民乐县三堡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其他食品加工设备配套厨具设施、冷藏柜、销售展区设备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1(项)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包4(民乐县三堡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四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4-1食品检测、监测设备购买装卸设备、检磅秤、测设备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1(项)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民乐县三堡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提高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5%—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由3%—5%提高至5%—10%。本项目确定的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比例为16%。对其投标报价按1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2)严格落实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6%的扣除。
(3)严格落实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6%的扣除。
(4)严格落实采购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政策。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甘财采(2009)17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6%的,确定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
******财政局、张掖市金融办《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张财采〔2022〕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1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可以落实政采贷相关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进行合同信用融资贷款。
(6)严格落实采购预留份额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甘财采(2024)7号)文件精神,全面执行政府采购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的30%以上;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
本项目支持为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100%。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21号)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除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外,货物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鼓励采购人免收或降低比例收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根据供应商资信情况、市场供需关系分析认为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采购人应当与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规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推荐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代替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严格落实保证金收取相关政策。
(8)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合同包2(民乐县三堡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提高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5%—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由3%—5%提高至5%—10%。本项目确定的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比例为16%。对其投标报价按1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2)严格落实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6%的扣除。
(3)严格落实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6%的扣除。
(4)严格落实采购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政策。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甘财采(2009)17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6%的,确定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
******财政局、张掖市金融办《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张财采〔2022〕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1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可以落实政采贷相关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进行合同信用融资贷款。
(6)严格落实采购预留份额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甘财采(2024)7号)文件精神,全面执行政府采购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的30%以上;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
本项目支持为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100%。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21号)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除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外,货物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鼓励采购人免收或降低比例收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根据供应商资信情况、市场供需关系分析认为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采购人应当与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规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推荐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代替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严格落实保证金收取相关政策。
(8)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合同包3(民乐县三堡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提高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5%—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由3%—5%提高至5%—10%。本项目确定的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比例为16%。对其投标报价按1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2)严格落实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6%的扣除。
(3)严格落实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6%的扣除。
(4)严格落实采购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政策。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甘财采(2009)17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6%的,确定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
******财政局、张掖市金融办《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张财采〔2022〕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1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可以落实政采贷相关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进行合同信用融资贷款。
(6)严格落实采购预留份额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甘财采(2024)7号)文件精神,全面执行政府采购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的30%以上;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
本项目支持为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100%。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21号)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除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外,货物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鼓励采购人免收或降低比例收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根据供应商资信情况、市场供需关系分析认为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采购人应当与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规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推荐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代替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严格落实保证金收取相关政策。
(8)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合同包4(民乐县三堡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四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提高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5%—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由3%—5%提高至5%—10%。本项目确定的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比例为16%。对其投标报价按1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2)严格落实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6%的扣除。
(3)严格落实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6%的扣除。
(4)严格落实采购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政策。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甘财采(2009)17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6%的,确定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
******财政局、张掖市金融办《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张财采〔2022〕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1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可以落实政采贷相关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进行合同信用融资贷款。
(6)严格落实采购预留份额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甘财采(2024)7号)文件精神,全面执行政府采购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的30%以上;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
本项目支持为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100%。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21号)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除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外,货物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鼓励采购人免收或降低比例收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根据供应商资信情况、市场供需关系分析认为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采购人应当与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规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推荐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代替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严格落实保证金收取相关政策。
(8)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民乐县三堡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2(民乐县三堡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3(民乐县三堡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4(民乐县三堡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四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9日2025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民乐县三堡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民乐县城北新区锦绣家园3号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兴丽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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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标段.pdf 第2标段.pdf 第3标段.pdf 第4标段.pdf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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