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 方就 ******服务中心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服务中心项目。
2. 工程地点:正阳县文星路与学苑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2402-411724-04-01-2531 39 。
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驻马店市正阳县文星路与 学苑大道交叉口东南角,总用地面积约8062.1m2 ,主要建设内 容为新建地上5层地下1层综合建筑面积21447.33m2 的综合养 老服务楼一栋,景观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
6. 工程承包范围:指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 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验收、备案、移 交)等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承包。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含图审时间): 3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 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 格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施工暂定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仟捌佰陆拾叁万零捌佰零玖 元贰角(¥******.20), 最终施工合同价为评审结算价格的 99.72%;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叁万元)(¥******.00)。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 1 ) 设 计 费 ( 含 税 ) :
人民币(大写) 壹佰叁拾叁万元 (¥ ******.00 元 )
(2)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L (¥ L 元);适用税 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 元);
(4) 暂估价(含税):
人 民 币 ( 大 写 ) / (¥ / 元)。
(5)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L 元 ) 。
(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元 ) ; 适 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
(7)以上2-6条费用现在暂不填写,以今后实际发生为准。
2. 合同价格形式:可调价格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o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李 红 星 o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通用合同条件;
(5)承包人建议书;
(6)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 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 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 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 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 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2025 年 7 月 25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正 阳 县 订立 。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 效 。
十 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 一 式 12 份,发包人执 4 份,承包人执 8 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
******银行:
账 号 :
承 包 人 ( 联 合 体 成 员 ) : ( 公 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9321
地址: 苏 州 吴 中 经 济 开 发 区 天 灵 路 9 8 号
电 话 : 0512-******
******银行: ******有限公司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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