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受 济南市长清区五峰供销合作社的委托,现对济南市长清区五峰供销合作社招租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内容:
济南市长清区五峰供销合作社招租项目,面积600平方米。详细情况请自行现场踏勘。
2.有关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禁止有经营环境污染、易燃易爆物品和噪音污染的供应商投标。
2.2 租赁期限:五年(若五年到期需要合同续签,可提前两个月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2.3租赁底价:55000元/年。
2.4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以年为单位收取。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向招租人每年一交。
3.有关说明
3.1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谈判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2 租赁期间要求
3.2.1 租赁期内,成交人不得对外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改变用途。
3.2.2 采购人租给成交人的楼房符合经营条件,经营所需设施成交人自备,费用自理。水、电成交人乙方根据需要自行安装,符合标准。成交人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费,自行缴纳。租赁期满,双方登记确认水电费的起止码,由成交人直接向招租人付清水电费用。在租赁期内楼房楼顶漏雨维修由采购人负责,成交人在租赁期内楼房出现建设质量问题因及时告知招租人。
3.2.3租赁期内,未经招租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改建、扩建,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租赁期限满或在租期内双方解除合同,成交人对招租人的房屋装修产生的所有费用,招租人不作任何补偿,同时成交人保持现状,不得拆除,完好无损的交给招租人。
3.2.4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成交人不再租赁,应做好清仓处理及腾房搬迁工作,租期届满,招租人与成交人办理财产交接,成交人应结清所有费用,并保证财产、设施完好无损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如有缺失成交人照价赔偿。租期届满,如成交人拒不搬出腾空楼房,则由成交人自本合同届满次日起按每日1000元向招租人承担损失直至搬出之日为止,同时招租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腾房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代理费)均由成交人承担。
3.2.5租期届满,成交人应当合法经营,自行办理经营所需执照,所有税费自负。
3.2.6乙方在租期内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如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的损失,招租人不负责。
4.采购议程安排
4.1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4月21日-4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文件发售地点:济南市长清区港基大厦1910室
方式:现场购买文件时须携带①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文件售价:2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
4.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月24日上午09:00至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长清区港基大厦1910室开标室
4.3招标(开启)时间:2026年4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长清区港基大厦1910室开标室
5.联系方式
5.1、采购人:济南市长清区五峰供销合作社
******办事处驻地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张主任 联系电话:******
5.******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港基大厦1910室
联系人:肖树美
联系方式:0531-******
邮箱:LTCQ2016@163.com
山东******有限公司
202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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