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望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环卫除雪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 变更通知 源发布时间: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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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环卫除雪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0-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404-00026 ******服务中心环卫除雪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服务价格明细表”原单价不超43000.00元/年,调整为单价不超42000.00元/年,其他不变,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7日13时5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解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端口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应在二次报价端口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或无法辨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海城五路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淼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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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404-00026 ******服务中心环卫除雪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服务价格明细表”原单价不超43000.00元/年,调整为单价不超42000.00元/年,其他不变,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7日13时5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解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端口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应在二次报价端口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或无法辨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海城五路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淼 电  话:******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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