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黄许镇新龙村商业综合体门面房屋
出租项目(第二次)挂牌公告
受相关权利人委托,德阳农交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位于黄许镇新龙村集体资产公开征集承租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基本情况 | 位于新龙村10组的商业综合体门面房2栋,1号楼440.87 ㎡,2号楼330.33㎡,现整体771.2平方米出租,为混泥土结构,水电已通。 | ||||
租金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租金每两年 上浮2% | |||
租赁期限 | 5年 | 履约保证金 | 1个月租金 | ||
二、公示期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16:00止(5个工作日) | ||||
三、报名及保证金约定 | |||||
报名条件 | 1、 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经本所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 ||||
报名 (交易)保证金 | 20000元;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及服务费减免申请交至本所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至缴款人账户,未竞得人保证金于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至缴款人账户。 | ||||
报名注意事项 | (一)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报名申请表(自行下载)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线上报名;登录******/(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1.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2.单位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法人主体或产权政府主体) 3.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德阳市”。 4.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服务中心)一楼011-012号窗口,由农交所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报名。 | ||||
四、特别说明 | |||||
******居民生活环境不造成影响。报名人需自行确认其经营业态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政府相关规定。 2.房屋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人需自行到现场核定面积及房屋现状,一旦报名即认可对本项目标的现状无异议。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且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规定,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4.若租赁标的被征用、征收或因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时,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在规定期限内服从安排,涉及补偿及其标准,按政府拆迁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补偿对象认定及补偿标准,系承租人投入形成的资产,补偿归承租人享有,其他补偿归出租方所有。 5.承租人因经营需要,需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改造或增设他物,需经出租方同意,所涉费用及租赁期内房屋及配套附着物等维护、维修、安全等均由承租人负责。 6.承租人应爱护承租的财产,租赁期满后完好交接,不得转租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 7.承租人应按时缴纳租赁费和国家水、电、气等费用,承租人逾期后仍拒不支付的,村集体有权从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租赁期满60日内,承租人应书面告知出租方是否要继续租赁。 8.其他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 |||||
与交易行为相关其他条件 | (1)按照德阳市《关于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德委办〔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免收流入方交易服务费。 (2)成交之日起30个日内,承租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
五、交易规则 | |||||
(一)本所接受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挂牌公告。本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承租人(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做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意向承租人参与投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三)本项目所载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以处置标的现状和实物为准,报名成功的意向承租人均视为已现场查勘实物,对标的情况全部了解并对标的现状、质量、瑕疵等情况完全认可,意向承租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四)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双方按挂牌条件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网络报价分为两个阶段,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自由报价期倒计时60秒内有人出价,系统自动进入限时报价期;若无人出价,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限时报价期倒计时60秒内有人出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限时周期,以此循环,单个限时期限不超过12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若无人再次加价,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五)意向承租人应在挂牌公告期结束前按挂牌公告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并提交报名资料(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 (六)网络竞价中,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意向承租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意向承租人承担。网络意向承租人不得因此类情形要求本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成交后,因己方原因出现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价、竞价成功后不按约定签署合同、不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预付款等),交易(报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等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六、保证金约定 | |||||
(一)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人经本所确认为承租人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15日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15日的; 3.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承租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承租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承租人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二)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七、联系方式 |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钟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地址 | ******服务中心)一楼一楼11、12号农交所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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