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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 探索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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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11 访问次数:1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山丹县财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预算单位积极探索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工作。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是我县开展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创新的一项探索实践,也是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规范评价指标,量化政府采购赋分点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本着“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制定了《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将政府采购活动按照经济性指标、效率性指标、有效性指标和公平性指标四类一级指标,细化成14个二级指标和27个三级指标,每项指标都尽量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分值,力求最大程度体现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性。

突出评价重点,贯穿政府采购全流程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把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流程和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作为主要考核目标,围绕目标的实现,贯穿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备案、信息发布、采购实施、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全流程设定三级指标,并增设了采购成功率、质疑处理时间、合同签订及资金支付时限、调查满意度等影响效果的目标考核内容。

注重结果应用,推动政府采购共监管

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部门预算执行、下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紧密挂钩,形成绩效、采购、预算三方联动的政府采购监管新模式,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持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率。下一步,县财政局将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健全评价体系、加强协作交流,形成绩效管理合力,全面推动我县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助力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优化。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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